上杭縣才溪中學文件
簽發:張韶華
簽發:張韶華
關于高一(5)、(6)班語文學科教學工作
調整通知
因江興國老師在2012年3月31日外調,另行安排工作。通過學校研究,決定原江興國老師的語文教學工作自4月5日開始高一(5)班由傅偉豪老師接任、高一(6)班由林明老師接任。教務處安排并調整好課程,教師工作量參照學校相應制度進行認定,請相關教師認真開展工作。
上杭縣才溪中學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主題詞:通知 工作安排
抄送:各處室、領導,相關教師,存檔。2012年4月1日印發
打字:胡發浪 校對:鄒 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