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南平市延平轄區2012年秋季初中招生方案的通知
2012-07-23
南平市延平區教育局
延教〔2012〕58號
關于印發南平市延平轄區
2012年秋季初中招生方案的通知
延平轄區各中學:
為做好2012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現將《南平市延平轄區2012年秋季初中招生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南平市延平區教育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南平市延平轄區2012年秋季初中招生方案
經市、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研究決定,2012年秋季延平轄區初中招生仍實行劃片免試入學。其中,城區中學按劃片范圍招收新生,鄉(鎮)中學招收戶籍在本鄉(鎮)的新生。具體方案如下:
一、有關招生政策
1.南平城區中學根據劃片招生區域招收在2012年4月30日前具有本片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2013年將招收4月30日前具有本施教區戶籍、房產關系滿一年的小學應屆畢業生,2014年將招收4月30日前具有本施教區戶籍、房產關系滿二年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從2015年起將招收4月30日前具有本施教區戶籍、房產關系滿三年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2.各校招生應根據《福建省普通初級中學學籍管理辦法(試行)》(閩教基〔2007〕4號)相關規定,嚴格控制班生規模(即初中班額不超過50人)。
3.根據市教育局《關于市屬一級達標高中部分統招指標實行定向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南教綜〔2011〕30號)相關規定,學生在片區內的學校就讀至畢業,且片內生資格保持不變的,高中錄取時可享受定向生資格。
二、招生對象
1.南平城區中學在招生時需根據“住、戶一致”原則,對本片區初中新生的資格進行確認。符合以下幾種情況的招收入學:
(1)該學生的法定監護人(父或母)是戶主和戶籍所在地址的住房產權所有人的(即戶籍證和房產證兩證統一)。
(2)該學生和法定監護人戶口均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父母雙方確無住房,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長期共同生活的(即戶主和戶籍所在地址的住房產權所有人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戶主也可為監護人)。
(3)法定監護人均喪失監護能力或無法履行監護人職責,必須與委托或指定監護人共同生活(需提供有效法律證明文書)。
(4)該學生和法定監護人有多處房產的,以全產權房產為入學依據。
2.除南平劍津中學、南平三中、南平四中以外,其它城區中學可招收戶籍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在本片區的城區戶籍的應屆畢業生,且享受定向生資格。
3.依據有關政策,屬于以下幾種情況的小學應屆畢業生需要跨施教區入學的,在8月10日前將相關證明材料送申請就讀學校所屬教育局審核后安排就讀。
(1)駐延現役軍人子女;
(2)凡符合南教基〔2008〕3號文件規定的客商及客商企業外聘 “雙高”人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要求的親生子女;
(3)根據南政〔2006〕綜124號文件精神,在延興辦企業的臺商子女;
(4)凡符合南政〔2010〕91號文件第11條規定的對象。
4.非延平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允許借讀:
(1)邊防、海島駐守部隊的子女;
(2)在延平區內居住的港、澳、臺胞及華僑、外籍人員的適齡子女;
(3)父母雙方從事地質勘探等流動性較大的工作,需由親屬照管的學生;
(4)父母雙方不在學生戶籍地工作,確需隨父母居住生活的學生;
(5)父母離異,撫養一方無法履行監護人職責或喪失監護能力,確需由其親屬撫養監護的學生。
5.延平區農村戶籍以及延平區外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其子女到南平市第七中學、南平市新光學校等2所農民工子女定點就讀學校報名時,需提供戶口簿、小學畢業證、夫妻雙方或一方進城務工有效證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復印件一份),延平區外戶籍小學應屆畢業生還應提供小學升初中報名表。學校將其作為片外生錄取,不享受定向生資格。
6.屬于以下幾種情況的小學應屆畢業生于8月10—15日隨帶戶口簿、小學畢業證、初中招生登記表原件復印件到延平區教育局報名,由延平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城區中學入學。
(1)2012年4月30日后具有本片區戶籍和房產的;
(2)戶籍未隨法定監護人的;
(3)戶籍在南平劍津中學、南平市第三中學、南平市第四中學片區,但片區內無產權證(或產權所有人非父、母),在其他地段已購有住房的;
(4)原街巷和樓房已拆除,戶口仍掛在原片區的;
(5)戶籍掛在諸如辦公室、商鋪等不符合居住條件的地方的;
(6)沒有按時登記報名的異地小學應屆畢業生。
7.由于房地產開發造成該片區內學校擴容的,應由開發單位依據南委發〔1999〕8號文件精神與學校協商解決增容問題。
三、招生區域
1.南平劍津中學
(1)江濱中路221號(市規劃大樓)至409號(冠林大廈)。
(2)鼓樓街單號(靠延平區檢察院、勝利小學一側)。
(3)勝利街單號65號以上(勝利小學門口);勝利街雙號12號以上(市公路局)。
(4)解放路單號13號以上(航管站)。
(5)朝陽路雙號(市印刷廠、延平區林委一側)。
(6)八一路雙號88號至334號;八一路單號229號至459號。
(7)劍津路1號至8號。
(8)黃山嶺、光榮嶺、慈陰(蔭)巷、北門嶺、人民路、府前路、府后路、前進巷、紫芝巷、紫芝二巷(弄)、四鶴巷、大同里(嶺)、紫云崗、公營巷。
2.南平市第三中學
(1)江濱中路219號以下。
(2)朝陽路單號。
(3)八一路雙號86號以下;八一路單號87號以下。
(4)楊真路單號63號以下。
(5)中山路、中山支路、健康嶺、楊西嶺、先鋒嶺、西門嶺(橋)、西門一嶺、西門二嶺、西門三嶺、里丹嶺(巷)、楊真中路、楊中路、楊中支路、環城南路、馬坑路、馬坑支路、晝錦坊、四賢街、中學嶺、江濱南路、上洋村、西溪路、官沙田、沙溪口、新建路、新建巷、新建二路、新建三路、江濱路221號。
3.南平市第四中學
(1)八一路單號89號至227號。
(2)楊真路雙號;楊真路單號65號以上。
(3)環城中路單號125號以下、雙號114號以下。
(4) 文體路、進步路、三元路(巷)、三元二路、天臺路、三官堂、楊真一路、楊真二路。
4.南平市第五中學
⑴江濱中路411號(區交通局大樓)以上。
⑵鼓樓街雙號(靠區交通局一側)。
⑶勝利街單號63號以下,雙號10號以下。
⑷解放路雙號(靠郵電局一側)。
⑸解放路單號11號以下(靠延平稅務局一側)。
⑹八一路雙號336號(機電公司)以上;八一路單號461號(一夜嶺交界)以上。
⑺環城中路單號127號以上,雙號116以上。
⑻劍津路9號以上。
⑼一夜嶺、金山路、建設巷(路)、建設一巷、建設二巷、團結巷、東山路、梅峰路、超驤路、自強嶺、中和嶺、后所嶺、綠竹嶺、天官嶺、獅子嶺、晏公嶺、祠堂巷、大縣嶺、寶武營、康樂里、新華路、天河巷、玉屏路、閩江路、閩江支路、雙溪路、武夷路、玉(豫)樟嶺。
5.南平市水東學校
水東街、塔下村、大官路、東溪路、興達路(里)、十里庵、紅星村、馬站、工業路、洋丹村、建東路、興業里、育才里、象山嶺、金鳳路、大洲島。
6.南平市第七中學
水南街(里、嶺)、九峰路、橫排路、東坑嶺、馬公峽、東嶺路、東坑路(村)、嶺下橋、玉地村、八仙村、嶺炳洋、際頭村、羅源村、上地村、后廠、南福路。
7.南平市水南學校
后谷路、后谷一路、后谷二路、長富路、尤坑路、尤坑村、后谷村、沙門路。
8.南平市新光學校
(1)江濱北路1號至205號。
(2)環城北路(93號除外);建溪路9號至19號。
(3)東教路、菜園里、五里亭、官廳后、黃嶺路、黃林路、黃墩路(嶺、村)、大作、馬林、教場嶺 、牛奶山、排垅巷。
9.南平市建溪學校
建溪路69號至81號、環城北路93號、安豐、筠竹村、江濱北路206號以上。
四、招生日程
1. 5月1—15日,家長、學生通過南平教育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
2.8月15—16日,學校確認信息。
城區戶籍小學應屆畢業生隨帶報名表、戶口簿、房產證、父親和母親身份證(父母離異的提供離婚證明)、小學畢業證(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及素質報告冊到戶口所屬片區中學確認報名信息,審核入學資格。
3.8月20日, 各校將報名登記名單報送教育局審批。
4.8月25日,各中學張榜公布新生名單。
5.8月26日,新生注冊。
五、其他事項
1.實行網絡報名,各小學組織城區戶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做好報名工作,要求家長、學生如實填寫信息,每位學生限報一所中學。
2.南平劍津中學、南平市第三中學、南平市第四中學施教片區生源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在核實信息時還需提供指定材料:
(1)戶籍所在地址的住房產權所有人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戶籍隨監護人,監護人長期居住本片區但延平轄區內無住房產權的。上述情況需提供監護人身份證原件至南平市房產交易中心進行信息核查(具體時間由學校通知)。
(2)戶主和戶籍所在地址的住房產權所有人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監護人只有一方在該戶的,需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出生證等。
各中學要加大宣傳發動力度,組織動員所在片區生源按時入學,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主題詞:教育 初中 招生方案 印發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
區委教育工委劉啟財書記、區政府胡慶雄副區長。
區委辦、區人大辦、區政府辦、區政協辦。
南平市延平區教育局 2012年4月2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