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市第二中學開展課后延時服務工作告家長書
2021-10-09
尊敬的家長:
您好!
為滿足中學生課后在校服務需求,緩解學生家長實際困難,完善社會服務體系,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課后服務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28號)、《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中小學生課后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閩教基〔2018〕13號)和《晉江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課后服務工作的預通知》(晉教明電[2021]157號文)精神要求,我校將于9月1日啟動學生課后服務試運行工作。現將有關課后服務的內容說明如下:
1.課后服務的目的:解決當前中學放學時間早,部分家庭孩子放學接送困難、在家無人照料、安全存在隱患的社會難題。
2.課后服務的原則:立足需求、積極服務、家長自愿、學校受托。
3.參加服務的條件:(1)放學后家人存在接送困難;(2)學生放學后,在家無人監管;(3)孩子學習能力較弱,家人無力輔導,需學校提供輔導幫助的。
4.課后服務的時間:周一至周五,中午11:50—13:50,下午16:40—17:45,晚上18:30—20:40。
5.課后服務的內容: (1)集中完成作業。安排學生在指定場所自主完成作業,并進行學生作業個別答疑,對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學生給予免費輔導幫助;(2)觀看央視相關新聞;(3)組織學生在班級或閱覽室等區域自主閱讀或開展讀書交流活動;(4)組織學生參加課外活動。值班教師由全校安排各年級優秀教師輪流擔任,教師視情況進行個案指導,不進行任何統一授課活動。
6.課后服務的組織:采用家長申請、班級審核、學校復核、班級公示,家長與學校簽訂課后服務委托協議后實施。
7.學校的權利和義務:(1)對符合條件的學生提供課后服務,并進行管理;(2)確保各種教學設施安全;(3)對課后服務帶來的風險盡告知、提示、警示義務;(4)禁止將課后服務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補課,不得組織存在較大安全風險的活動;(5)要做好服務人員的培訓管理;(6)對不履行委托協議的,可解除服務。
8.家長的權利和義務:(1)符合條件的自愿參加課后服務;(2)履行委托協議的相關內容;(3)承擔接送過程的安全責任;(4)教育學生服從學校管理;(5)支持和配合學校開展相應的課后服務活動;(6)對服務不滿意的,有權退出服務。
9.收費標準(待定):收費標準以政府出臺的文件為準。
各位家長,服務好學生學習生活,促進孩子健康成長,是我們共同的責任。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做好此項工作。謝謝您的配合!
晉江市第二中學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