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體育運動學校2024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計劃
2024-08-02
福建省泉州體育運動學校2024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計劃
(一)招生計劃數
面向泉州市招收120名學生
(二)招生對象
具備一定運動項目基礎能力或從事系統業余運動訓練報名參加我市2024年中考中招填報我校志愿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三、專業測試內容及錄取規則
(一)專業測試內容
(1)100米跑;(2)立定三級跳遠;(3)原地正面雙手頭上前拋實心球(2kg);(4)800米跑等四個項目,每個項目滿分100分,總分400分,合格線為260分。
(二)錄取規則
1.免試錄取
根據全國青少年訓練大綱的選材標準,符合年齡、性別、項目等選拔要求,初中階段在市級及以上訓練單位(運動隊)訓練2年及以上且中考前仍在訓,運動成績優異,滿足以下任一條件,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可免試錄取。
(1)在初中階段參加國家、省體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類體育競賽(不含趣味運動會和專項能力技術測試賽),集體項目(須為主力隊員)或單項比賽獲國家比賽前16名,或省級比賽前8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獲獎項目須與體育特長生招生項目一致。
(2)國家二級(含)以上運動員,且能夠代表泉州市參加省級及以上各類體育競賽。
2.降分錄取
根據運動員選材標準,符合年齡、性別、項目等選拔要求,初中階段在市級及以上訓練單位(運動隊)訓練2年及以上且中考前仍在訓,運動成績優異,滿足以下任一條件,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可降分錄取,但中考文化成績須達到2024年泉州市普通高中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50%。
(1)集體項目(非主力隊員)在初中階段參加國家、省體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類體育競賽(不含趣味運動會和專項能力技術測試賽)獲國家比賽前16名,或省級比賽前8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集體項目(主力隊員)在初中階段參加市體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類體育競賽(不含趣味運動會和專項能力技術測試賽)獲前3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獲獎項目須與體育特長生招生項目一致。
(2)初中階段參加市體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類體育單項競賽(不含趣味運動會和專項能力技術測試賽)獲前3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獲獎項目須與體育特長生招生項目一致。
3.專業測試錄取
適用對象:除上述(一)、(二)外的2024年填報我校志愿的初中應屆畢業生。
體育測試內容:(1)100米跑;(2)立定三級跳遠;(3)原地正面雙手頭上前拋實心球(2kg);(4)800米跑等四個項目,四個項目總分400分,合格線為260分。
文化測試:采納2024年泉州市中考成績。
在體育測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綜合分(文化分×70%+體育分×2×3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