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2021-07-20
一、 學校基本情況
學校全稱: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區安吉路2號
層 次:高職(專科)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二、 學校簡介
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坐落于東亞文化之都、著名僑鄉、歷史文化名城泉州市洛陽江畔,是一所全日制公辦的國家示范性(骨干)醫藥衛生類高職院校。在80余年的辦學歷程中,學校凝煉了“精誠惠世”的校訓精神,確立了“志誠業精、尚德崇醫、技以載道、濟世惠民”的辦學理念,為社會培養、輸送了5萬多名大、中專實用型各類專業衛生技術人才。
學校創建于1934年,初名惠世高級護校。幾經更名于1986年改為泉州衛生學校。2004年5月經國家教育部批準升格為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2008年國家教育部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獲優秀等級;2009年被確定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2014年通過國家骨干高職院校項目驗收,成為全國第三所國家示范性(骨干)醫藥衛生類高職院校;2015年順利通過高等職業院校第二輪人才培養工作評估;2020年成為福建省示范性現代高等職業院校。
三、 招生專業和計劃
2021年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四、錄取規則
第一條 2021年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實行按專業志愿平行投檔錄取模式。
第二條 凡報考我校2021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面向普通高中類考生招生專業的考生,其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含政策加分)應達到省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應參加由全省統一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
第三條 凡報考我校2021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中職學校類考生招生專業的考生,其考試成績(含政策加分)應達到省定的專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應按類別參加由全省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
第四條 錄取時,學校將按投檔到我校的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錄取。
第五條 招收男女比例:所有專業男女兼招,比例不限。
第六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考生填報我校志愿之前,應認真學習《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于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一款中所列疾病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患有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的,我校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康復治療技術、針灸推拿、醫學影像技術、中醫養生保健、護理、助產、老年保健與管理、藥學、中藥學、藥品生產技術、藥品經營與管理、藥品質量與安全、醫學檢驗技術、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預防醫學、健康管理等專業不予錄取;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的,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的,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斜視、嗅覺遲鈍、口吃的,不宜就讀醫學類各專業;又由于醫藥衛生行業的特殊性同時考慮就業因素,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齒清楚,脊柱四肢無畸形。新生報到后學校將組織身體復查,如果發現身體狀況與考生高考體檢不符、隱瞞身體疾患者,按《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不能錄取,學校將作退學處理。
五、學費標準
依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于我省公辦學校高職高專學費標準有關問題復函》〔閩價費[2012]356號〕文件精神,學校食品藥品與糧食類專業(藥品經營與管理專業、藥品生產技術專業、藥品質量與安全專業)的學費標準為6000元/生/學年,醫藥衛生類專業的學費標準為6600元/生/學年,以上學費不包括住宿費及教材費等。學生退費依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費[2005] 435號〕文件執行。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專科層次畢業證書。
七、招生錄取工作紀律
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基本保障是招生系統內部的廉潔自律,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教育部《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條例》及《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嚴格執行教育部提出的“十公開”和“六不準”。
八、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區安吉路2號
郵政編碼:3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