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生態工程職業技術學校C級反恐應急處置工作預案
福建生態工程職業技術學校是一所有著悠久辦學歷史的公辦中等專業學校。學校直屬于福建省林業廳,其前身為福建省林業干部學校,始建于1952年8月。學校地處福州倉山區上渡尤溪洲191號。現有教職工108人,校園占地面積43畝,房建面積31831平方米,建有教學辦公樓、圖書實驗樓、學員培訓樓、學生宿舍樓、禮堂食堂、公共浴室、教工住宅樓等主要樓群十余座以及一批附屬設施。
為構建學校預防反恐應急突發事件發生的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將防患和處置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范化的軌道,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的危害,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保障我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校園反恐突發事件包括人為因素引起,具有突發性,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等造成嚴重影響或嚴重危害的群體性事件(鬧事、游行、非組織的政治活動等)、影響重大的治安案件、師生非正常死亡等。
(二)校園反恐突發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個級別。
1、一般性突發事件。在校園發生,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及社會穩定造成一定影響,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由學校為主可以處置,按規定必須向省林業廳安辦及省教育廳職成處報告的突發事件。
2、重大突發事件。在校園發生,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及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和重大危害,或出現人員傷亡,需由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共同參與處理,甚至需當地黨委、政府以及有關部門處理,按規定必須向省林業廳分管領導和安辦及省教育廳職成處報告的突發事件。
3、特大突發事件。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及社會穩定造成特別重大危害并產生惡劣影響,出現跨學校甚至向社會蔓延擴散的態勢,死亡3人以上,需由當地黨委、政府、主管單位、教育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共同參與協調處理,按規定必須直接向省林業廳和省教育廳報告的突發事件,或按有關應急處置工作預案確定為特大級的緊急情況。
二、指導思想和組織領導
(一)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遵循中央和省、市、區各級黨委、政府關于“改革、發展、穩定”的戰略方針,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的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福建生態工程職業技術學校反恐應急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我校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對重大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作出決策,協調解決預防和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并按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上報。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成員由中層干部、醫務室、保衛、電工等相關人員組成(辦公室成員名單附后),具體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設立校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工作值班室(設在校門口)。
三、實施與處置原則
(一)建立信息報告制度
學校要建立健全校園重大突發情況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信息暢通,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反恐突發事件。學校發生反恐應急突發事件后,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反恐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情況,緊急或特殊情況隨時上報。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校安辦匯總各方面信息,及時報告校領導小組,并迅速報林業廳安辦及教育廳,隨時與上級部門保持密切聯系。突發緊急情況應當堅持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以便及時、有效處理,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學校在反恐突發事件期間應指定專人實行24小時值班及設立專用監控聯系電話,確保處置信息上傳下達及時、準確。
學校接到重大或特大突發事件報告后,要在2小時內向省林業廳安辦及省教育廳報告,并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對屬于重大、特大突發事件的信息報告,還應同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
本預案要求,校園突發事件知情者有義務在知情后的第一時間立即報告領導小組或相關人員,不得隱瞞、緩報、謊報,防止漏報。任何科室和個人都有權向學校領導小組直至上級主管部門舉報學校及有關部門不處置突發事件的失職行為。
(二)校園突發事件的處置原則
(1)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指導思想,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的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工作上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內緊外松”的原則,對出現可能影響校園及社會穩定的言論、動向或事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輕心,要做到早發現、早布置、早處理,力爭把事態平息在萌芽狀態,特別在三個主要環節上必須引起足夠重視:一是問題發生前,要立足防范,關口前移,超前工作,掌握主動;二是問題發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質,依法辦事,注意方法,及時果斷處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現反復。
(2)本反恐應急預案的辦事程序遵循預防為主、分級負責處置的原則,要求學校領導對本學校的各項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各班級班主任對本班學生的安全負責,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必須在第一時間逐級上報。
(三)運作職能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機構一成立,領導小組成員必須根據分工負責模擬各種突發事件,一一備好各類專項應急處置預案,建立防范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發生的長效機制,增強防范突發事件的意識和應對能力,做到有備無患。
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領導小組必須進入指揮狀態,迅速趕赴現場,并對當事人(或目擊者)詳細問話,盡可能準確了解相關信息、數據并作記錄,如有必要,可以報公安部門(或110)協查,盡早盡快將面上情況上報林業廳安辦及教育廳;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配合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勘察,搜集有關事發(作案)的材料、人證物證進行認真分析,研究事發(作案)線索,找出發生事故的原因及保衛(防范)工作的漏洞,根據情況對案件進行定性;同時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現反復,并對案件造成的經濟損失、調查經過以及對案件發生的責任者的處理意見進行書面總結,呈報林業廳安辦及教育廳。
(四)突發情況的處置細則:
1、當事人或現場目擊者要迅速采取緊急措施,制止事態發展。立即組織師生開展自救和互救。根據需要,及時撥打“110”、 “119”、“120”等報警求助電話;
2、立即通知校領導,值班領導、安全保衛人員、教師和醫務室及有關人員迅速到達現場,組織開展搶救工作;
3、安全保衛人員到達現場后注意保護現場,維持秩序,負責聯系有關工作,協助開展各項救助;
4、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總務財務科對水、電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保障各項物資的供應。
5、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及時向上級匯報突發事件的進展情況,接待媒體和師生家屬,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協調處理善后工作。
四、監測預警
“防患先于救治”,監測反恐應急預警是防患的重要手段。學校要對突發事件的發生、影響因素等進行有計劃、系統地長期觀察,細心積累第一手資料,認真研究隨時出現的新情況,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明確各類突發事件監測預警系統分工責任。建立健全中層和學校領導干部值班制度,組織管理學校保衛隊伍,配備應急突發事件所需的設施,明確突發事件發生時的緊急信號,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基本隊伍。(注:緊急信號:廣播通知或緊急哨子聲。基本隊伍:校領導、值班領導、保衛(保安)人員、學生科人員、班主任及在校黨員、中層干部、教職工)
五、善后處理工作
(一)校園反恐應急突發事件調查工作,由負責具體處置反恐應急突發事件的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迅速組織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并限期結案。
(二)校園反恐應急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要及時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積極做好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工作,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三)對在預防、處置校園反恐應急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或有特殊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學校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對在預防、處置校園反恐應急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情況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學校或上級行政部門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