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2020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方案
2020-07-16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教基〔2018〕66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莆田市2020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方案。已印發《莆田市教育局關于印發莆田市2019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莆教〔2018〕93號)中關于2020年中考招生政策與本方案不一致,以本方案為準。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強化立德樹人,加快內涵建設,深化課程教學改革,深化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建立完善科學合理、客觀公正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則
1.堅持育人為本。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遵循教育發展規律,優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功能,逐步建立多元多維的評價體系,為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奠定基礎。
2.堅持普職平衡。關注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統籌制定招生政策,合理調控普通高中招生規模,積極拓寬中職學校生源渠道,廣泛開展學生發展指導,引導學生選擇適合自己的高中階段學校。
3.堅持公平公正。把促進公平、公正、公開作為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健全體制機制,完善規章制度,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監督有力。建立以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為參考的多元錄取考試招生制度。
4.堅持統籌推進。循序漸進、穩妥實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招生考試的改革,加強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之間的銜接。正確處理教學與考試、考試與招生、招生與管理等關系,確保考試與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地實施。
(三)采用模式
實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考試“兩考合一”。試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
二、報考要求
(一)報考對象和地點
1.凡有我市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均可在就讀學校網上統一報考。
2.莆田戶籍,但學籍在外市的應屆初中畢業班學生,必須在報名截止前將學籍轉入我市初中學校,方可參加莆田市2020年中考報考。
3.凡未被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含同等學歷,下同),在現就讀學校進行網上報考。
4.外市來莆務工隨遷子女在莆就讀初中(學籍在本市)的學生,與我市戶籍子女在參加中考中招時享受同等招生政策待遇。
(二)報考時間
首次報考時間為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20日。錯過報考時間的,可于2020年5月5日至2020年5月10日完成補報。
(三)資格審查
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人員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核實,特別要確保定向生、照顧錄取對象、體育與健康免考對象等資格審查的準確性。資格審核堅持“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審核單位負責人、具體經辦人必須在審核匯總表上簽名存檔。凡在招生、考試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者,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的通知》(教師〔2014〕1號)文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三、考試的組織與實施
教育部《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所設定的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下同)、體育與健康、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生物、地理、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中的信息技術(以下簡稱信息技術)等13門科目,均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分為考試科目和考查科目兩類。
(一)考試科目組織
1.考試科目組織
考試科目由市教育局統一實施和管理。
2.考試科目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地理、生物在八年級結束時考試,其他科目在九年級結束時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項目以當年具體文件為準。
3.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3天(具體時間以省教育廳文件通知為準)。
4.考點設置及準考證號編排
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應本著公平公正、方便考生、便于管理的原則設置考點。每個考點原則上要有兩所學校(含兩所)以上的考生,具體實施辦法以省考試院當年具體文件要求為準。考生準考證號由市中招辦組織各縣區相關人員進行現場電腦隨機編排。
5.成績呈現
(1)考試成績分值
文化科目卷面滿分值如下: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物理100分、化學100分、道德與法治100分、歷史100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
(2)錄取投檔分計算,投檔分由文化分、體育分、等級獎勵加分、照顧加分四部分組成。其中文化分和體育分計算方式分別為: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教基〔2018〕66號)要求, 2020年,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和體育與健康等10門科目的考試成績,按原始分數、折算分數相結合方式計入考試總分。考試總分750分,語文、數學、英語滿分各150分,均按卷面原始分數計入中招錄取總分;體育與健康滿分30分;物理按卷面原始分數的90%折算,化學按卷面原始分數的60%折算,道德與法治和歷史按卷面原始分數的40%折算,地理和生物按卷面原始分數的20%折算,這六個科目均以折算分計入中招錄取總分。
每門科目考試成績折算時,取小數點后1位小數,在統計投檔總分時,總分按“四舍五入”原則取整數。
(3)科目等級劃等方法
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等7門科目成績同時按A、B、C、D四個等級劃等。各科目A等級人數為報考人數的25%;B等級以上(含B等級)人數為報考人數的40%;C等級以上(含C等級)人數應不少于報考人數的60%,即該科成績達到及格(該科滿分的60%)以上,扣除A、B兩個等級考生,剩余考生確定為C等級,當及格以上人數不足考生總數的60%時,降分至報考人數的60%止;剩余考生為D等級。
(4)2020年中考九年級轉學異動考生的生物、地理成績認定辦法
一是2019-2020學年由省外轉入我市的考生,必須參加2020年中考生物、地理補考,并按補考成績計分和統一劃定等級。
二是省內其他地市轉入我市并已參加其所在市2018年、2019年生物、地理兩門科目考試的,在莆田市中考報考時,需提供原就學所在地市市級中考招生部門出具的生物、地理中考成績證明。
三是四年生、五年生、往屆生如在2018年參加莆田市的中考生物、地理考試,可認定當次考試成績和等級;如報考參加2020年中考生物、地理補考,按補考成績計分和統一劃定等級;如在2018年前參加中考生物、地理考試,必須參加2020年中考生物、地理補考,并按補考成績計分和統一劃定等級。
(5)等級獎勵加分辦法
為了確保學校開齊開足省頒課程,提升學生綜合素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我市對下列兩種對象實行等級獎勵加分:考生在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7門科目全部達到A等級時,投檔分獎勵5分;以上7門科目為6A1B或5A2B時,投檔分獎勵3分。
6.照顧加分辦法
按照省、市相關文件精神,對以下幾類學生照顧加分中考辦法如下:
(1)少數民族考生投檔分加5分。
(2)領取獨生子女證的農村雙農民獨女戶的考生,投檔分加6分;農村雙農民二女戶的考生,投檔分加3分。
(3)因見義勇為英勇犧牲的勇士子女參加中考的,投檔分加10分;獲得福建省省級表彰以及市級表彰一等獎以上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參加中考的,投檔分加5分;獲得市級表彰二、三等獎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參加中考的,投檔分加3分。
(4)軍人子女按照福建省教育廳和福建省軍區政治部關于《福建省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辦法》(政聯〔2013〕1號)及補充協議(閩政聯〔2017〕1號)和市委專題會議紀要〔2017〕17號有關規定參加普通高中錄取。
若考生同時符合兩項以上的照顧加分政策時,則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取其中最高分值的項目進行投檔分加分,不進行累加計分。照顧對象申報辦理時間為2020年4月10日至4月30日。照顧錄取申請表格可在莆田教育網下載,或向初中就讀學校領取。
(5)獲體育與健康免考并持殘疾證的考生,體育與健康成績按21分計入總分;獲體育與健康免考但無殘疾證的考生,體育與健康成績按15分計入總分。
(二)考查科目組織
1.考查科目及考查辦法
信息技術筆試和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查由市教師進修學院統一命題,考查內容按新課程標準執行。莆田市教育局考試院負責考務管理,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考查,考查辦法由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自行制定安排。各初中學校負責組織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含勞動技術、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和社區服務等)、地方與學校課程(校本課程)等科目考查。
2.考查時間與成績使用
考查科目的考查辦法由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自行制定安排。考查成績按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記載,并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和省級達標高中學校錄取的依據之一。
3.考查成績管理
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學校考查科目組織的管理與督查,學生考查科目成績由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備案。2020年5月30日前將考查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名單報送市教育局。
四、志愿填報
(一)填報時間
我市中考志愿實行考后估分填報。具體志愿填報時間為中考后第三天至第五天。
(二)志愿類型及批次
中考志愿分普通高中和職業院校兩種類型。
1.普通高中(含民辦)志愿共分四個批次:第一批次為省一級達標高中學校;第二批次為省二級達標高中學校;第三批次為省三級達標高中學校;第四批次為未達標普通高中學校。其中,省一級達標高中學校實行順序志愿招生,其他三個批次均實行平行志愿招生。
2.職業院校志愿共分三個批次,實行順序志愿招生:提前批次為五年制師范類高職(在普通高中招生前投檔);第二批次為五年制普通高職;第三批次為中等職業學校(第二、三批次均在普通高中招生完成之后進行)。
報考五年制高職學校需面試(或測試)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所報考學校舉行的專業面試或測試。
(三)志愿填報方式
實行考后估分網上志愿填報。考生可在學校或其他有網絡的地方,登陸莆田教育網中考中招欄目完成中考志愿填報,填報的密碼隨機產生并發送到事先登記的學生家長手機上。家長或學生可以多次登陸填報修改或查詢考生填報志愿的情況,考生志愿以最后一次登入修改確認為準。全市所有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招生均依據考生網上志愿填報情況進行招生投檔。
(四)志愿補報
有剩余招生計劃的高中階段學校,由市中招辦組織在網上統一面向全市未投檔考生進行補報,具體見各批次錄取辦法。
五、普通高中學校招生
(一)總體要求
我市普通高中學校以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作為高中階段招生的主要依據,按學校級別、類別、志愿進行擇優錄取。普通高中學校所錄取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等級和投檔總分應同時達到各類學校的錄取要求。
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我局下達的指標執行。普通高中學校除省一級達標高中、民辦高中、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改革試點實驗學校(莆田二十五中)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學校原則上第一輪不能跨縣區招生。所有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招收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下的學生,不得招收未在我市參加中考的學生。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按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1.05比例劃定。
高中招生投檔名單可通過莆田教育網、學籍所在學校以及電話查詢等多條途徑查詢。普通高中學校要按照本校招生計劃和市中招辦確認的錄取名冊為高一新生建立學籍檔案。
(二)省一級達標高中錄取
省一級達標高中按特長生、統招生、定向生、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班順序面向全市招生。省一級達標高中錄取要求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等級達B等級以上(含B等級),科目等級成績均達到C等級以上(含C等級),縣區及學校考查科目合格。
1.特長生錄取辦法
報考方式:各省一級達標高中特長生招生方案報我局審核通過后,于2020年3月底前由我局統一公布。2020年4月初(具體時間另文通知),符合特長生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在考生學籍所在學校報考,每位考生可根據自己的特長項目和公布的各省一級達標高中學校特長生招生方案要求,選擇有招收該項目的省一級達標高中進行特長生志愿填報,最多可選報兩個志愿學校。
專業測試辦法:特長生專業測試由我局統一組織。具體測試辦法以相關特長生測試文件為準。
錄取基本要求:一是學生綜合素質評定達到B等級以上(含B等級);二是必須參加我市中考。三是體育特長生體育專業成績錄取最低控制線為60分,中考投檔分必須達到我市2020年省一級達標學校錄取控制線的60%(含)以上;藝術特長生藝術專業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為70分,中考投檔分必須達到我市2020年省一級達標學校錄取控制線的90%(含)以上。
錄取投檔辦法:在投檔分及等級科目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省一級達標高中特長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按照特長生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省一級達標高中特長生錄取人數不得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4%。如個別學校按要求未能完成特長生招生計劃的,剩余的招生指標直接轉為該校統招生計劃。
體育特長生破格錄取辦法:各省一級達標高中可分別設立本校一項體育特色項目(項目清單2020年3月底公布),凡取得國家二級以上(含二級)運動員稱號,并獲得下列榮譽中之一的考生,可直接到有該特色項目的學校報名:一是獲得省錦標賽、省中學生聯賽及其以上運動會單項前三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二是全國性比賽單項前六名,或集體項目前六名主力隊員。在保證體育類和藝術類錄取比例約各占50%的前提下,省一級達標高中招生學校自行組織專業測試,確認本校推薦名單,統一向市中招辦申請免試破格錄取。破格錄取學生占用省一級達標高中學校本類特長生項目招生指標。
2.統招生錄取辦法
(1)按照省一級達標高中招生計劃數的1:1劃定當年省一級達標校統招錄取控制線,并按順序志愿錄取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個別招生計劃沒有完成的省一級達標學校,由我局組織未投檔的考生參與網上志愿補報,并進行降分擇優錄取,額滿為止(報名時間另行通知)。已投檔省一級達標高中的考生,其他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普通高中學校)不得再接收建檔或就讀。
3.定向生錄取辦法
省一級達標高中直接面向我市各初中校招收定向生。
(1)指標下達
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廳相關要求,2020年起,省一級達標高中定向生名額為該校招生計劃數的50%,其中招生計劃數的35%,按各農村學校報考總人數比例分別下達到各農村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15%,按各城區學校報考總人數比例分別下達到各城區學校。
(2)定向生資格
報考定向生的考生應為學籍在報考學校并連續三年在該校就讀的初中應屆畢業生。
(3)定向生錄取
投檔分要求:各省一級達標高中學校定向生以各校統招錄取線下降50分內(含50分),且在當年度我市省一級達標高中統招錄取控制線下降30分(含30分)之上擇優錄取。
錄取方式:每位考生定向志愿只能填報一所學校,錄取時在省一級達標高中特長生、統招生未投檔的考生中,根據學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投檔方式:省一級達標高中定向生指標第一輪按下達給各初中學校的名額進行投檔;如第一輪定向生投檔有剩余名額的,統一收回并在全市所有初中學校有填報該省一級達標學校定向生志愿且未投檔的考生中擇優錄取;如省一級達標學校的定向生名額仍有剩余,則轉為該校統招計劃,由我局統一組織未投檔考生進行網上志愿補報,擇優補錄。
4.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班錄取辦法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班招生方案由學校制定,經報送市教育局備案后并提前向社會公布。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班按照考生志愿擇優錄取。被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班投檔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其他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投檔。個別招生計劃未完成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班,由我局統一組織未投檔考生網上志愿補報,擇優錄取。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班收費高于普通高中學校,且在省二、三級達標高中招生前投檔錄取,考生務必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慎重填報。
5.試行部分學校自主招生。在部分省一級達標高中學校試行自主招生政策。根據學校的辦學條件、辦學特色和辦學優勢,探索建立對具有特殊天賦學生的錄取辦法,讓這些學生能夠進入適合其個性發展的高中學校學習。學校制定的自主招生辦法,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具體方案另行公布)。
(三)省二、三級達標高中錄取
省二、三級達標高中按特長生、統招生順序,根據學生志愿,實行縣(區)域內同級學校平行志愿方式擇優錄取,原則上優先面向本轄區招生。特長生報考時間、測試辦法、錄取辦法與省一級達標高中相同(具體辦法另文通知)。
(四)一般普通高中錄取
一般普通高中錄取原則上面向本轄區招生,根據學生志愿,按同級學校平行志愿方式擇優錄取。
個別招生計劃未完成的省二、三級達標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由我局組織一輪面向全市未投檔考生網上志愿補報(報名時間另行通知)。
(五)五年生、往屆生錄取辦法
省一級達標高中錄取初中五年生和往屆生時,需在考生投檔分減掉30分后參加投檔錄取。
省二、三級達標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錄取初中四年生、五年生、往屆生時不減分,擇優錄取。
六、職業院校招生
(一)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要擴大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確保完成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各中等職業學校面向全市招生,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封鎖生源和阻撓中等職業學校跨縣區招生。
(二)五年制高職招生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給我市的五年制高職招生指導性計劃,依據考生志愿擇優錄取。五年制高職招生對象為參加我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我市實行五年制師范類高職在普通高中招生前投檔錄取,被五年制師范類高職投檔錄取的考生,不再征求意見確認,同時不能參加其他批次的投檔錄取。五年制師范類高職投檔要求及錄取辦法:
1.藝術類:在專業考試合格的前提下,根據各高職院校提前公布的錄取方法和考生志愿,在五年制高職最低投檔控制線上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非藝術類:按五年制高職條件錄取。
(三)五年制高職(師范類除外)、中等職業學校在普通高中招生投檔結束后,未被投檔的考生,按志愿實行擇優錄取。
個別有剩余招生計劃的五年制高職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由我局組織面向全市未投檔考生網上志愿補報,擇優錄取(報名時間另行通知)。已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可參加個別有剩余招生計劃的五年制高職、中等職業學校補錄取。
(四)為推進中等職業學校發展,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積級引導應、往屆初中畢業生、未升學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等接受成人職業中等教育,并納入當地年度中職教育招生計劃和統計范圍。
(五)為了方便學生,簡化招生程序,五年制高職(師范類除外)、中等職業學校原則上不進行面試和體檢。五年制師范類高職學校的面試、體檢應根據當年度省、市有關招生文件規定執行。
(六)2020年7月底,五年制高職(師范類除外)和中等職業學校由我市統一集中錄取。中等職業學校錄取花名冊于2020年11月初報送市教育局高校與職成教科。
(七)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和國家助學金政策。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為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涉農專業,以及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的一、二、三年級在校生全部免除學費。
七、初中學生畢業資格認定及證書發放
(一)初中學生畢業資格認定
初中學生畢業資格認定需具備三個條件:一是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合格;二是修滿三年并完成課程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三是參加全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及縣區、學校考查科目(含補考)通過考核。投檔總分居全市后5%的考生(含5%同分考生)要參加并通過所在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補考。初中學生畢業資格由學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核認定。
(二)畢業證書發放
對獲得畢業資格的學生由學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發放畢業證書,對未獲得畢業資格的學生由學籍所在學校發放結業證書。
八、考試招生收費
各縣區(管委會)招生辦按物價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向考生收取報考費。
嚴禁各公辦學校以擇校生、借讀生、自費生、贊助生等名義招收高收費學生;各民辦學校要嚴格按照經物價行政部門核定并向社會公布的收費標準向學生進行收費,不得超標準收費。
九、實行陽光招生
高中階段教育各類學校招生工作涉及千家萬戶,事關群眾切身利益,時間緊、任務重,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要成立相應的招生考試機構,加強對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工作的宣傳和管理。要統籌協調高中階段教育各類學校招生工作,確保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計劃的順利完成。要嚴格遵守招生錄取的規定,嚴肅招生紀律,對考生資格、中考加分資格、體育與健康緩免考等工作的審核實行倒查追責制度,對違反招生政策、招生紀律的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要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堅決杜絕不正之風,防止各種舞弊行為,做到“陽光招生”、“廉潔招生”。要為招生學校提供公平、有序的招生環境和優質服務,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對弄虛作假、騙取相關照顧加分資格的考生,將依法依規取消其當年參加中考報考、考試或錄取的資格,同時將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個人考試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