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州第四十中學“一校一案” 科學制定手機管理實施方案
2021-09-16
近年來,越來越多中小學生用上了手機,不少孩子沉湎于手機的游戲、網絡社交等功能,青少年手機成癮問題日益凸顯。管控學生在校使用手機,已成為各方共識和做法。
今年2月初,教育部印發《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中小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等相關要求。2月23日,教育部召開新聞發布會再次強調,學校要按照“有限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的要求,細化手機管理措施。教育部發出《通知》后,我省教育部門指導區域內所有中小學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則,科學制定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
校園手機禁令調查

在尤溪七中,學生使用親情電話與家人聯系。

霞浦四小教師向學生宣傳不做“手機控”
因校制宜打造多元化方案
新學期伊始,很多家長、學生都收到了學校發來的一則提醒: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確有需求的,須經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連日來,記者對校園“禁機令”的執行情況進行了走訪調查。廈門六中黨委書記、校長姚育青介紹說,學校實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手機管理。“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攜帶手機。我們將手機使用情況納入個人德育評條以及校園星級班級評定的指標中,貫穿個人成長及班級管理的全過程,由全體教師負責監督檢查學生校園手機使用行為。”
另外,針對在校內違規使用手機的同學,廈門六中制定了相關處罰措施,并明確了處罰注銷處理的相關流程。姚育青告訴記者,對于初次違反者,年段給予批評教育,對于多次違反者,學校給予批評教育。該校高一(1)班學生曾琪說:“沒有手機一開始很難熬,不過正好避免了分心,有更多時間放在學習、活動及與同學的交流上。”
晉江一中出臺了《手機管理規定》,把禁止學生帶手機進入教學區納入懲戒教育內容,構建手機管理“4+1”模式。通過家長、教師、學生組織、學生四方協同管理與學生服務相結合,提高學生自我管理能力。
福州市鼓樓第二中心小學則利用“國旗下講話”專題活動、少先隊主題活動課等形式,引導學生深入了解攜帶手機入校的不良影響及對身心健康的損害,使廣大學生理解學校意圖,消除抵觸情緒。學校還組織學生參加無手機班級活動,正面激勵督促學生遠離手機。
根據此次《通知》要求,學校不得使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霞浦縣實驗小學校長盧成福說,低年級目前已取消書面作業,高年級學生作業采用書面抄寫。
疏堵結合讓規定更有“溫度”
霞浦宏翔高級中學是一所全封閉式學校,辦學伊始,學校就禁止學生帶手機進入課堂。為此,學校在教學樓、食堂、學生宿舍等處配備了100多部公共電話,學生一入學,便會被要求辦理一張公共電話卡,通過公共電話對外進行聯系。每個班級還建有一個家長使用的“釘釘”群,由教師在群里發布重要事項,讓家長及時了解學生在校動態。“現在學生都很自覺,習慣了一到學校就上交手機。”該校辦公室主任黃新說。
對于有特殊原因確需攜帶手機的同學,廈門六中提出,學生在家長同意之后可提交書面申請,經過班主任、年段、德育處三級審核之后攜帶手機入校。學校在非教學區設立專門手機柜,對申請入校的手機進行統一保管,申請的學生也需要按照規定在固定的時間和區域內方能使用。
廈門雙十中學德育處副主任陳紫燕說,該校僅限學生攜帶非智能手機,且須放進每個教室專門開辟的“停機場”。
“走讀生早上進教室后,要把手機裝進信封,信封上寫明班級、姓名、座位號,交給班級的手機管理員。管理員按照信封上標注的座位號整理好順序,放進‘停機場’。‘停機場’正對著監控攝像頭,保證了手機安全。”據陳紫燕介紹,在校上學期間如需使用電話,走讀生可使用辦公室、學校電話或向老師借用,無特殊情況放學前不得取回手機;寄宿生則不得將手機帶到教學區域。
早在2016年,泉州市培元中學就正式出臺了有關智能手機使用的管理方法,在手機管理方面形成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培元中學負責人表示,出于學生正常通訊需求的考慮,學校允許學生攜帶非智能手機,而且適度向學生開放年段室、辦公室電話以及教師手機,創設多元通訊空間,以此化解由智能手機管控而帶來的通訊需求壓力。
為保障學生線上求知的權益,培元中學開設了綠色網室,添置互聯網信息一體機,方便學生及時查閱資料、了解時政,同時延長學校圖書館電子閱覽室開放時間,滿足學生需求,打通校內外的資源和學習通道,形成互聯網學習生態。
政策底氣家校協同要跟上
學生攜帶手機,一直是校園管理的重點和難點。尤溪縣教育局思政股副股長高峰說,手機功能越來越集成化、智能化、娛樂化,中小學生對手機的迷戀也越發明顯,教育部“禁機令”的出臺,讓學校有規可依,學校管理起來也更有底氣。
2017年,尤溪縣教育局就曾出臺規定,嚴格管控中小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如今,該縣將嚴管學生攜帶手機進校園作為考核全縣37所中小學校工作的重要指標之一,明確把好中小學生手機“有限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大方向,并指導學校加強內部的教育引導、豐富學生在校的一日生活學習,以此沖淡學生對手機的依賴。
要徹底改變中小學生在校園過度使用手機的局面,還需要家校共育配合。
去年12月底,廈門六中向家長發放了關于學生攜帶智能手機入校的問卷調查,84.2%的受調查家長投了不贊成票。基于此,學校在動員家長配合執行“禁機令”時便有了底氣。
在福州市鼓樓第二中心小學,“親子共讀活動”“書香飄滿園”等校園文化系列活動的開展,使家長放下手機,有效參與親子活動。福州日升中學則發出倡議,建議家長以身作則不當“低頭族”,給孩子做好榜樣,更好幫助孩子正確使用手機。
福建省職工科技教育中心副主任、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資深教育學者武劍認為,作為家長,除了配合學校執行政策,培養孩子的自制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十分重要。針對手機使用,要與孩子約法三章,合理規劃使用,不沉溺于手機游戲。而且,制定手機使用管理規則,不能只由家長說了算,可以讓孩子一同參與,全家人一起討論,并形成公約。孩子自己參與制定的規則,就會更愿意去遵守,同時孩子還能從中學會如何通過協商取得一致意見的方法。
福建師范大學心理學院院長連榕:手機影響良好心理素質養成
學生手機成癮,事關心理健康。為此,記者日前專訪了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福建師范大學心理學院院長連榕教授。他表示,從心理學角度看,長時間使用手機對中小學生心理有顯著的消極影響。
連榕告訴記者,中小學生生活中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已成常態,但從大量研究結果和現實案例來看,“總體上還是弊大于利”。
“中小學生身心處于迅速成長時期,長時間使用手機,用眼負擔大幅加重,使得青少年近視率快速上升;此外,由于青少年的耳朵和顱骨比成年人更小、更薄,免疫系統較成人脆弱,因此青少年大腦吸收的輻射比成年人高,這會對腦部神經發育造成損害,引起頭痛、記憶力減退和睡眠失調。”連榕說。
更重要的是,由于青少年自我控制能力不強,極容易對手機上癮,干擾了他們的學習、日常生活、社交生活和睡眠。前幾年,國內多地就已出臺中小學生使用手機的地方規定。2018年,教育部、國家衛健委、國家體育總局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首次提出要規范學生使用電子產品。連榕表示,現在確實有必要出臺一個全國統一的規定。
他認為,使用手機對中小學生心理的消極影響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影響了青少年良好心理素質的培養。人出生后,心理是在與現實環境的相互作用中發展起來的,人的思維、情感、態度、人格等高級心理機能,是在與父母、老師、同學、朋友等交往互動中獲得發展的,是這些外部活動不斷內化的結果。其中,學校是影響青少年心理成長最重要的環境。
與家庭環境不同,學校是集體性質的環境,通過有組織、有計劃、有目的地向學生傳授知識與技能,給予學生認知、情緒、人格發展以良好的作用。學校中的同伴影響、師生交往作用是青少年良好心理素質形成的重要環境要素。連榕認為,這種現實真實環境的影響作用是手機網上虛擬環境所無法替代的,如果孩子在學校還在使用手機,其同伴影響作用、師生互動作用、學校集體作用就不能很好地實現。
二是造成青少年消極心理問題的產生。國內外關于青少年使用手機與心理健康的關系研究均發現,過度使用手機容易導致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下降以及邏輯思維的深刻性差,形成“興趣導向”的思維惰性。有手機依賴癥的青少年往往有情緒急躁、焦慮不安、抑郁、敏感、低自尊、受挫感和社交孤立感的表現。
對于教育部出臺《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連榕表示,這并不是完全禁止青少年使用手機。
“智能手機是人類高科技的結晶,代表著科技服務于人類社會發展的重要方向,我們的青少年將來要在國際上更多地發出中國的聲音,承擔更重要的人類發展責任,在他們的成長過程中也不能忽視手機的積極作用。”
連榕表示,關鍵在于家長如何幫助孩子合理地使用手機,如更多更好的親子交流、帶孩子外出運動休閑、幫助上網選擇合適的內容,以及與孩子商量使用手機的時間限制,提高孩子的自我控制能力。
省教育廳:將手機管理納入日常監督
如何做好我省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日前介紹說,今年春季學期開學之際,省教育廳已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督促指導學校將手機管理納入學校重要日常工作,制定具體辦法。同時,明確提出市、縣教育部門要將學校手機管理情況納入日常監督范圍,確保有關要求全面落實到位,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福州、廈門、三明等地先后在春季開學的相關文件中,將手機管理作為新學期教育教學的重點工作進行部署安排,提出了具體要求。
近年來,在使用智能手機等電子設備問題上,省教育廳堅持疏堵結合,注重加強引導與規范。2019年1月印發的《福建省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行動方案》明確要求:原則上不布置電子家庭作業,確需布置電子家庭作業的,初、高中生每日電子作業總時間不長于20分鐘。《方案》要求,學校應為學生提供便利的公共有線通信設備,教學和布置作業不依賴教輔APP等教育信息化產品。
2019年6月,省教育廳聯合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等九部門轉發《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地要落實“減負三十條”,再次強調嚴禁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切實規范學生使用電子產品,養成信息化環境下良好的學習和用眼衛生習慣,最大限度減少電子設備對中小學生身心健康帶來的不良影響。
記者了解到,下一步,省教育廳將繼續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各地指導學校加快制定具體辦法,規范手機進校園的日常管理,密切家校聯系,進一步建立健全監管制度,落實監管責任,推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手機等電子設備管理落實到位。